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

来源:上班啦浦江人才网 | 发布日期:2012-04-18 20:38 | 点击:4
     上班啦浦江人才网获悉,4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(草案)》。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,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,并规范了产假待遇。

     新规规定:产假由现有的90天增至14周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不少于2周的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不少于6周的产假。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,其中产前可休假2周;难产的,增加产假2周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2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