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不满一年 请年休假被拒

来源:上班啦浦江人才网 | 发布日期:2009-06-03 13:44 | 点击:3018
  浙中新报讯(记者 楼盼)“3个月前,我跳槽到现在这家公司。最近我打算请年休假,可是公司认为我工作不满一年,不允许请年休假。我觉得这不合理,因为我在两家不同的公司已经连续工作了14个月,按规定能享受5天年休假。”最近,跳槽不久的刘先生为能否请年休假困扰不已。

  刘先生是江西人。去年3月,他应聘成为义乌某服装公司的行政助理。因为觉得自身发展空间受限,今年2月,刘先生跳槽到另外一家私企工作,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。近段时间,刘先生因家中有事,就向公司经理陈某提出年休假申请,但一直未获批准。

  昨天下午,记者联系上陈某。他表示刘先生工作未满一年,所以不能享受年休假。“我在原先那家公司工作了11个月,加上在这里工作的3个月,算起来我已经连续工作14个月,符合法律规定享受年休假的标准。”刘先生说。

  到底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享受年休假呢?记者咨询了义乌市人劳社保局工作人员。对方解释,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“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”,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,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。也就是说,刘先生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。

 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,在计算本年度可以享受的年休假之前,需要确定其工龄,标准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“如果职工符合相关规定,而单位拒不执行的,职工可以通过工会争取应有的权利,或者直接向劳动部门反映。”工作人员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