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华肯德基餐厅涉嫌违规用工 网友斥“压榨劳动力”

来源:上班啦浦江人才网 | 发布日期:2014-09-13 11:41 | 点击:2988
    近日,网友“jhqn_zxy”在某论坛《民声在线》版块发帖反映肯德基在支付员工工资时,未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2元/小时,想讨回自己的权益。

金华最低工资12元 为啥我只发到10.5元

    记者翻查了这条名为《肯德基你太坏了!公然压榨廉价劳动力!!》的网帖,发现,其中提到金华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12元/小时,而他在金华市区某肯德基餐厅打工,实际发到却只有10.5元每小时,感觉被餐厅压榨了。

    今天上午,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网友小叶。经过询问得知,小叶来自四川,今年4月份起,在市区江北回溪街上的肯德基餐厅做小时工,做清洁工的活儿,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。按照当时双方的协商结果,工资是每小时10.5元。

    不过就在前两天,小叶翻报纸,看到金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,按照自己这份小时工来算,每天最少应该是12元,“肯德基付我的钱,怎么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呢?”于是,一气之下,小叶在网上发文怒斥“老东家”。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在今年8月21日,金华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,从今年8月1日起,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将由1310元提高到1470元,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10.7元提高到12元。

    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?就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,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。小叶的这种工作形式,就属于这一类。

工资低时间长 餐厅方面却未给出回应

    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根据规定,金华的这家肯德基餐厅除了工资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外,小时工工作时间也超过这一标准。随后,记者来到肯德基金华锦绣餐厅,表明来意后,餐厅经理陈燕说,“餐厅方面仅仅负责运营工作,员工工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。”

    记者提出进一步采访的要求,陈燕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采访,并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,“公司人力部门会尽快做出回复。”可是截止记者发稿前,肯德基方面并未给出答复。

专家和相关部门表示 违法可申请补足差额

    为此,记者咨询了浙江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敏。他说,《劳动合同法》第68条规定,小时工、临时工、短期工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。依据上述规定,无论哪个用工单位,如果招用的小时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,都是与上述法律规定相违背的,应予纠正。另外,在工资方面,小时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,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。

    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法规处处长吴涛也表示,今年8月1日起,市区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/小时,凡是低于这一标准的都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,劳动者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,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补足差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