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工居然要论属相看籍贯是变相就业歧视

来源:上班啦浦江人才网 | 发布日期:2009-05-11 12:58 | 点击:2897
    近日有读者称义乌城区有不少“雷人”的招工启事———用人单位和业主不仅论属相,还看籍贯。“这样的招工启事让人觉得不对味。”某读者说,他认为这是变相的就业歧视。

  橱窗里的“雷人”启事

  记者来到义乌城区香山路上几家人才中介公司实地察看。

  在前沿人才公司门口的橱窗里,记者看到这样一则启事:招聘的岗位是带小孩的阿姨,条件是生肖属蛇或猴、龙。在千里马人才公司门口的橱窗里,有多则招工启事,均注明“义乌人不要”。

  “昨天,我还在起点人才公司门口看到另一则招工启事,称‘贵州和江西人不要’。”某读者说,要是贵州和江西籍务工人员看到这样的招工启事,心里肯定不舒服,这不是明显的就业歧视吗?

  招工者自称有“隐情”

  昨天下午,记者根据招工启事上用人单位和业主的联系电话采访了几名招工者,他们否定自己的行为存在就业歧视,并称设置上述条件是因为有“隐情”。

  打通招聘“带小孩的阿姨”那则启事上的联系电话,记者发现接电话的并非雇主本人。她说自己受雇主委托发布启事,之所以出现关于生肖属相的条件,是怕招来的阿姨与小孩属相“犯冲”。

  而一家招营业员的公司负责人在解释为何“义乌人不要”时说,聘用外地来义乌找工作的人,会比本地人更加珍惜这份工作,从而有利于公司日常管理。

  “雷人”启事有违法律

  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忠说,在招工启事上附“贵州和江西人不要”等字样,显然有违于相关法律。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就业促进法》明确规定: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;劳动者就业,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。

  张文忠表示,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种种原因,就业歧视的现象还相当普遍。要杜绝就业歧视,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就业歧视的监控与管制。